|
昨天,南京市交管局首度公开回应“小区违停处罚”事件。该局法制科科长蔡卫国来到邓府山小区贴罚单的现场,向媒体做出解释,“封闭小区的道路,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的范围,交警不会进去执法”。不过,蔡卫国认为在这一案件中,社区民警可以进去贴罚单。“邓府山小区的门卫在其他社会车辆进入的时候,没有予以盘问、阻拦,这里并非封闭小区”。而对于共青团路派出所、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前日关于“交警可进封闭小区执法”的说法,蔡卫国表示“不予评价”。
读者不安 交警怎能跑到楼下来执法
前天,共青团路派出所、雨花台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负责人,对于“社区民警管交通”做出了“可以进封闭小区”这一说法,令许多读者忐忑不安。家住城东“御水湾”的吴先生表示,目前小区里的收费车位数量有限,肯定是不能满足业主需要的。近一半的业主将车子停放在路边,在保安的指挥、安排下,从未影响过交通。他无法想象交警会跑到楼下,给停放在路边的车子贴张罚单,“似乎有点荒唐”。
不过,依然有许多读者认为,“大概是个别民警的理解出现了偏差,才会误入封闭小区执法,不应因此盲目否定社区民警管交通的作用”。社区民警疏导了交通秩序,规范了停车管理,是一件好事。“让那些乱停的车主受点教训,不会再阻碍交通”。但是,这种试点应该是在一些街巷、开放的社区道路上进行。
交管认为封闭小区道路不属于“道路”
对于“可以进封闭小区”的说法,南京市交管局法制科科长蔡卫国澄清说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“道路”的重点在于,是否“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”。比如一些新的商品房小区的内部道路,肯定不是“道路”。这些小区有门卫、电子门,仅允许“业主”和“探访”的车辆停放。“这些地方不是交警管辖的地方,交警不会进入执法”。
蔡卫国进一步解释说,这些严格看管的小区就是通俗意义上的“封闭小区”,每辆汽车进入时,门卫都会予以盘问,“住哪幢楼的”、“找谁”等等。蔡卫国告诉记者,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,就是交警的管辖范围,可以管理也可以执法。比如南湖小区,里面的道路跟外面道路都是相通的,什么车辆都可以通行。
共2页: 上一页 1 [2] 下一页 |